大屯小学开展2017年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晨读活动
2017-12-04 16:30:01   来源:大屯小学   作者:邓涛   点击:

    今天是我国的第四个宪法日,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增强全民法治观念,普及宪法知识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推动全社会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促进全面依法治国。我校于2017年12月4日,充分利用升旗仪式,在学校操场隆重举行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集体晨读活动。

活动现场
    活动中,全体同学声音嘹亮,精神抖擞,舒乐凌同学宣读“国家宪法日”晨读内容。宣读了“国家宪法日”设立的由来和重要意义。《宪法》是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,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,是国家的根本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。全国各族人民、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,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,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、保证宪法实施的责任。
    此次晨读活动只是我校宪法日活动的开始,接下来,我们将利用校园广播,班(队)会等形式,以注重实效,不走过场的原则,扎实开展好本次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学习活动,力争让全体师生达到最大的教育效果。
责任编辑:姚双容